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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違法風險點  | 
				
					 形成原因  | 
				
					 風險 等級  | 
				
					 法律依據  | 
				
					 防控措施  | 
				
					 責任科室/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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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  | 
				
					 1.法律意識淡薄 2.存在僥幸心理  | 
				
					 低風險  |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  | 
				
					 1.加大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力度 2.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  | 
				
					 市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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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違反民辦學校辦學規定  | 
				
					 1.法律意識淡薄 2.存在僥幸心理 3.過于追求經濟利益  | 
				
					 低風險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五號)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41號)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  | 
				
					 1.加大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力度 2.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3.通過信用信息系統進行聯合懲戒  | 
				
					 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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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違反校車安全管理規定  | 
				
					 1.法律意識淡薄 2.存在僥幸心理  | 
				
					 低風險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17號)第五十五條  | 
				
					 1.加大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力度 2.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 
				
					 安全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