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淅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淅川縣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淅川縣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縣政府批準,現予以印發。
		 
		                                  2015年7月5日
		 
		 
		淅川縣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淅川縣委淅川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淅川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淅發〔2015〕3號),設立淅川縣教育體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教育綜合改革管理的職責。
		    2.加強教育督導的職責。
		   (二)承接的職責
		    1.承接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審批職責。
		    2.承接教師資格認定職責。
		    3.承接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職責。
		    4.承接開辦健身氣功活動審批職責。
		    5.承接上級下放到縣級教育體育局的其他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基建投資的意見;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教學的地方性教材和補充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工作,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的職業指導工作。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局屬中專學校的黨建工作。
		   (八)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指導全縣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制度改革;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負責管理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及信息化建設;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普通話推廣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教育社團工作。
		   (十二)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體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查辦工作;負責文秘、保密、信息、宣傳、檔案、保衛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工作;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縣教育系統信訪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新聞輿論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二)人事股(師資培訓股)。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干部管理工作;負責教師職務評聘工作;規劃并指導教育行政管理人員、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含幼兒園園長)和教師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制度改革,承擔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指導全縣中小學教師的培養和培訓工作;負責實施中小學名師工程;參與全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負責中小學教師師德建設;指導全縣教師進修學校的建設工作。
		   (三)計財股。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和教育基建投資計劃;統籌管理教育經費,編制局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決算,管理國有資產和教育專項經費、國內外教育貸款、贈援款;負責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指導和推進學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等方面的協調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局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承擔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提出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性措施;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義務教育教學和課程改革;監督、管理中小學教學用書,參與中小學地方教材的審定工作;指導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義務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縣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學資源開發、人員培訓、應用指導等工作。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措施和基本教學文件;指導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統籌管理全縣普通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與指導工作。
		   (六)體衛藝股。擬訂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協調學校組團參加重大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指導學生的軍訓和國防教育工作。
		   (七)督導室。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下級教育行政部門、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全縣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負責教育系統綜合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八)監察室。協助做好紀檢工作年度計劃制定、文件起草等工作,指導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制定行政監察工作年度計劃和文件,并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效能監察和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負責做好群眾舉報信件以及轉辦的投訴件的登記工作;監督本系統黨的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和監察對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調查違反黨紀政紀案件以及本系統重大違紀違規案件,并提出處理意見;協助局黨委、行政領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開展黨員領導干部黨風黨紀教育、廉政教育。
		負責擬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應急預案;負責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學校治安的綜合治理;協調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人員編制
		    縣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0 名。其中:局長 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股級領導職數9名。
		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五、其他事項
		   (一)根據縣政府規定,管理體育運動管理中心、縣招生辦公室。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相關規定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縣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